辣1度(261)|10年,“一户一表” 仍是“水中月”!记者调查解开水费谜团

  • 涪江观察
  • |
  • 2024-11-25 10:32:39

头.jpg

  家庭用水,本应是费用透明,缴费便捷。我国自2011年“一户一表”政策大力推行后,“足不出户”缴水费早已成为众多居民习以为常的生活便利。

  然而,绵阳市安州区有小区业主反映,这一便捷成了他们的奢望,居民仍需要在物业处缴纳水费,面临着价格不透明、缴费程序繁琐等诸多困扰。

10年高价水费背后的隐情

  在安州区典汇国际小区,居民与物业之间因水费收取而产生的矛盾已久。业主袁先生表示,自2014年入住以来,水费一直由物业公司代收,每立方米3.5元。“每回都得跑到物业那里缴费,而且还要加价,从入住到现在,我们小区物业收的3.5元/立方米,我反映了无数次,始终得不到解决。”袁先生说。

1.jpg

  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明文规定,居民用水第一阶梯综合到户价为2.95元/立方米。而小区供水公司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费依据清晰地显示,其向物业收费的标准同样是2.95元/立方米。

2.png

  如此一来,多收的费用显然是物业的私自行为。这究竟是为何呢?   

  典汇国际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吴启腊道出了其中缘由:“6楼以上市政供水压力不足,涉及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目前这些设备由我们物业公司负责维护保养,所以6楼以上每吨加收了0.55元的二次加压费。”他还强调,此收费已获得业主同意,“这在物业合同里有明确约定,签合同之前也在小区进行了公示。”

  但记者联系小区业委会委员庞军时,他却表示,虽然当初觉得不合理,但因安州区其他小区有此情况,便默认了,“开始加价的时候,我们也觉得不合理,可走访了几个小区,都有增压费,所以就没再坚持。”

  不过,在庞军看来,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实现“一户一表”。“我们找了供水公司,还写了申请直接移交给供水公司,可供水公司不接受二次增压设施设备,加上业委会正在换届,这事就被搁置了。”庞军说。

3.jpg

  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花荄水厂相关负责人何坤透露,该小区本是按“一户一表”建设的,但开发商在签订移交通水协议时,却选择了总表供水模式。

  那么,开发商为何要选择总表供水模式呢?记者尝试联系开发商,但却了解到,2014年典汇国际交房后,开发商就撤场了,当时负责与供水公司签订总表供水协议的人,也已离职。

  不过,何坤表示,小区若想实现“一户一表”供水并非难事,只需移交户表即可,但二次供水加压设备不应由供水企业负责运营维护。

二次供水设备维护惹争议

  “安州城区所有移交过来的小区,二次供水设备维护都是由物业公司承担的。现在关键的问题就在于,二次供水加压设备的维护、管理、运营以及电费。”何坤说。

4.jpg

  对此,典汇国际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吴启腊则面露难色:“如果让我们物业承担,确实有点困难,压力很大。”

  现场,供水公司和物业之间,就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费用问题,僵持不下。

  那么,作为主管部门的安州区住建局,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

  该局副局长王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再次多方协调:“会召集物业管理方、业主委员会以及水厂单位共同磋商此事。会要求小区物业管理方将相关政策、收费情况、组成及支出情况向业主透明公开,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事情。”

  然而,同样的情况在安州区并非个例,安州区银都宝座三期同样具备“一户一表”供水条件,开发商却依旧选择总表供水模式。供水企业按2.95元/立方米向物业收费,物业代收水费却为3.1元/立方米。记者查看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发现,其中明确约定物业代收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也不收取自来水二次加压费。

  显然,物业已构成违约。小区业主李先生今年1月向安州区住建局反映后,得到的书面答复是:物业服务合同违约事项属合同纠纷,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请您向安州区人民法院提出。

22_副本.jpg

  针对安州区个别小区供水未落实“一户一表”,且由物业代收费用的情况,按照安州区住建局的说法,还需进一步协调各方,或者业主走司法途径处理。然而,在市住建委,记者得到了不同的答复。

“一户一表”推进,住建部门责无旁贷

  事实上,绵阳早在2006年就出台了“一户一表”改造政策,如今在硬件上已基本实现“一户一表”。绵阳市住建委一级主任科员喻碧峰表示:“开发商按照四川省法律规定已建设了一户一表,只是在实施过程中开发商未移交给业主,业主未能直接与供水企业签合同,而是由开发商或物业与供水公司签合同,实行总表用水。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是我们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属地住建部门应积极督促协调。”

物业协会:物业费已含二次供水维护费

  针对二次供水设备的维护问题,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苗青给出了明确的说法:“二次供水设备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应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维护。”

  2004年出台的《绵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费用有明确规定。“物业服务费包含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养费用,这个是进入物业服务费的成本,我们对物业服务费的定价里面是包含了的,像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维养、电费等都应在其中,不应该再额外收取二次供水维护费用,这种收费是违规的。”苗青说。

6.jpg

  苗青还指出,即便将加收费用写进物业服务合同,也不代表其合规,“经全体业主同意后,可以有约定的特约服务费,但不能与供水供电成本捆绑收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责任企业退还违法所得并进行行政处罚。若物业觉得物业费无法维持二次供水设备维护,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调整物业服务费,实在不行也可依照相关规定撤场。”

记者手记

  “一户一表”政策推行多年,初衷是为居民用水提供便利,但安州区仍有个别小区未能落实到位,居民被迫接受高价水费与繁琐缴费程序,这无疑是对居民权益与政策落实的漠视。

  这背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开发商在选择总表供水模式后一走了之,将诸多遗留问题抛给业主、物业与供水企业,其责任不可推卸;其次,物业在收费过程中,或加价,或违背合同约定收费,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而安州区住建局在面对小区业主的合理诉求时,未能积极作为,仅以协调或建议司法途径回应,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小区水费问题看似微小,实则关乎众多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希望各方能够重视起来,厘清责任,加大督促力度,确保政策落地有声。让“一户一表”不再是 “水中月”,让居民明明白白用水、安安心心缴费。

1-1.gif

  欢迎大家通过评论区或拨打热线电话0816-2400000提供新闻线索,我们会及时跟进关注。

(辣一度报道组 文/图)

编辑:曹海容 校对:王政 审核:袁媛 邓娟

1.jpg

0
X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