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稳增长"新闻发布会⑤|你关心的房地产政策,都在这!

  • 绵阳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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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5 15:59:00

  我市5月13日制定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有哪些值得关注的重点?市住建委副主任游章勇在5月25日的绵阳市2022年稳增长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上从3个方面进行了梳理。


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

  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将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房屋套数认定实行“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方式、新购房屋(期房、现房、再交易房)可提可贷。同时,合理确定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最低贷款利率。

  依据《绵阳市引进人才安居补助实施办法(暂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绵阳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多孩家庭购房给予补贴,《措施》执行之日起符合国家二孩、三孩生育政策的家庭,在城区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不超过2万元。同时,鼓励开发企业给予特别优惠。

  积极探索推行征收安置以货币化安置为主;选择产权调换的,鼓励在商品房项目中筹集房源。


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降低了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要求,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地上3层可办理预售。还有就是提高了预售资金使用效率,在建设资金原拨付设置的6个节点基础上,新增“主体分部工程完成”资金使用节点

  同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节点可申请使用额度由80%提高到85%。未达到拨付节点的,企业可按已达到拨付节点的下一节点提出申请,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相应的建设资金。

  延长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的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缴纳50%,在竣工验收前全部缴清。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在价格管理上,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需向住建部门报备住房销售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同时不能低于备案价85%以下销售,防止恶意降价、哄抬房价等市场乱象。

  在预售资金监管上,预售资金必须全部归集到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严禁抽调挪用,包括集团公司也不得抽调,由各区(园区)住建部门加强监管,严格审核、拨付,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和办证。

(绵报融媒记者 黄小芹 郭若雪 陈冬冬)

编辑:练思佳 审核: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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